婚姻法作为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互负权利义务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而现今社会中离婚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而离婚协议在整个婚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案例》 王某(男)系某公司经理与李某(女)某公司文员由于工作繁忙,于是经共同朋友介绍认识相处了一年,自由恋爱后,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因工作原因被派驻到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两人感情逐渐淡薄。2012年1月,王某不小心登录到妻子李某的微信上,竟发现李某微信中有李某与他人交往的暧昧信息。为此,王某及其家人赶赴外地准备质问李某。为此,双方扭打至当地派出所。王某在悲愤交加的情况之下决定与李某离婚并分割家庭财产及债务。二人婚后购买一套按揭房屋,并向共同好有张某借款70万,以及王某在婚前所购一车辆。二人关于双方财产分割迟迟无法协商成功。在王某手足无措的之际,经过自己的查询,找到了京云律师事务所,因为京云律师事务所有大量的办案经验,希望自己也能得到律师的帮助,解决自己的问题。
京云律师通过查找相关的案例以及法律法规,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通过团队研讨办案,最终按照王先生这个案件的具体案情,为他量身打造出具了三个方案。
方案一:1.鉴于房屋是婚后购买,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可以选择要房屋,然后将半分之五十的折价款给妻子;2.在张某处借款70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二人各承担一半;3.车辆是王先生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方案二:1. 鉴于房屋是婚后购买,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可以选择要房屋,然后将半分之五十的折价款给王先生;2.在张某处借款70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二人各承担一半;3.车辆是王先生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方案三:1.鉴于房屋是婚后购买,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可不要房屋,将房屋出卖,获得价款均分; 2.在张某处借款70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二人各承担一半;3.车辆是王先生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王先生在结合自己的情况考虑过后,选择了自己认为最适合自己的方案一。首先,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是夫妻感情维持的重要基础,因此律师多次的进行协调。其次,根据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协议应包括的内容,为双方拟定了双方均能接受的离婚协议。最后,二人前往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至此,王某的问题在律师的帮助下,终于圆满的解决了,王某也对律师表示非常的感谢。
《申云分析》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