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广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所有精美印刷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都是绿色和绿色,房间宽敞,设施齐全。当房子被移交时,所有这些都被大打折扣,这使买家很难接受房子。
中国商品房市场管理机制尚不完善,销售广告和宣传品没有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获取最大利润而进行虚假夸张的宣传,导致许多退房纠纷。这也极大地扰乱了商品房市场的秩序。
中国业主维权网 许多购房者认为他们决定根据建筑物的外观,间距,建筑物的绿化以及周围设施的图片来购买房屋。然后开发者应该根据广告交付房子。否则,这是违约,即欺骗。开发商通过模糊地描述合同中广告中的宣传来推卸责任,或者规划变更已经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争议的核心是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中作出的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业主维权网 首先,我的国家法律将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作为邀请提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商只邀请买家看房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开发商不需要承担广告责任,买方不仅可以向开发商宣传广告索赔合同权利。
上述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广告是要约邀请,而不是合同履行。只要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广告内容,开发商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是邀请函,但卖方对商品房发展规划范围内的住房和相关设施的解释和承诺具体确定。和商品房合同是如果房价的确立和确定产生重大影响,则应视为要约。
中国业主维权网 该法充分规定,虽然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是邀请函,但如果具有一定的法定条件,则视为合同的内容。如果当事人违反要约,他们应对违约负责。
《解释》第3条规定的法定条件应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与房屋及相关设施有关的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的内容应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如:商品房高度,建筑距离,电梯,车库,健身房,购物和配套设施。
2.应明确确定销售广告和促销材料说明以及承诺的内容。例如,“社区的绿化率达到80%”,“每个单元都配备了原装的日本三菱电梯。“温暖的家园”和“无限商机”的煽动性语言只是为了创造动力并吸引买家的注意力。因此,它只能被视为要约邀请,不能视为合同。3.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解释并承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房价的结论产生重大影响。也就是说,广告的内容影响买方合同的含义和房屋的交易价格。
如果
业主遭遇虚假宣传,我该怎么办?
中国业主维权网 (1)首先,在买房之前,不要单独做广告签订合同。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广告中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并规定违约处理。只有这样,开发人员才能对争议负责。责任。
(2)提前保存证据,更加注重细节,提高识别能力,并对广告律师的性质进行判断,使其无法掌握。
(3)如果有被欺骗的情况,有必要区分合同中模糊的表达是否会引起重大误解。如果合同中的协议没有明确表达广告中的宣传,就足以引起购买者的误解。法院也可以支持买方的请求。
如果开发商已按照广告承诺履行了其义务,但由于客观原因未履行或未能履行广告承诺,例如,由于政府的计划调整,如原始合同的履行将不公平或购买前的一方无法达成合同。这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事情。不能认为开发商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是虚假广告。开发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更改合同价格或取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