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权,拆迁协议,土地征收行政诉讼简单的讲就是三个字:民告官。这三个字是很重要的而且顺序不可以变。控权保民是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即控制国家公权力,保护公民的私权利。
在行政诉讼法中,讲究两造平衡。也就是说作为双方主体的私主体和代表公权力的公主体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因此要将天平倾向于弱势的一方以使双方在形式上达到平衡。
因此,行政诉讼的架构也可以这样理解:一个行为、两个主体、三个救济。即当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到我们(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权利时,我们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国家赔偿来获取相应的救济。这就是简易版的行政诉讼,之所以有行政诉讼法这一部门法就是在于保护我们弱势一方的权利从而制约高高在上的公权力机关。
在房产和征拆的案件中,有很多的案子就是涉及到和政府打官司的行政诉讼。然而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在听到行政诉讼、听到和政府打官司时就望而却步,就立马打了退堂鼓,觉得这是天方夜谭。殊不知,这也是老百姓严重的思维误区。政府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如果服务不好、服务不到位我们当然要尽自己的主人翁的意识,监督政府的权力运行、制约政府,以防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更要通过对政府的行政行为的制约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司法是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要充分运用既有的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应有的利益。而行政诉讼法就是通过法律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利益。2019年12月10日刚出台的关于行政协议的司法解释从行政协议的起草过程、起草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和行政协议的内容三大方面进行了解释和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从2020年1月1日期正式实施。
在此次的行政协议司法解释中提到了一条:始终坚持以推动建立完善政府践信守诺机制为重要目标
。众所周知,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基石。诚信政府的建设要求行政机关严格的按照行政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兑现向社会以及利害关系人和行政相人的各项承诺。确保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确保因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等。
在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出台的前一天,我们所接了一个黑龙江某市政府的案子。他们大致的情况是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和香港的一个开发商签订协议就当地的某一项目进行开发,并和当地村民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由于相关政府部门和港商在之后的某些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中途又换了一个当地的开发商,并且要和村民另行签订协议,之前的协议一律作废。此事情已经搁置了长达五年之久,大部分村民迫于无奈或者种种原因签订了新的协议,还有少数村民实在无法接受极其不合理的补偿所以没有签订新的协议,所以委托我们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基本利益。恰逢最高法出台了行政协议的新的司法解释,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契机,不仅希望能够帮助到当事人更希望通过这个案子为以后此类案件树立一个标杆。
本文作者:京云房产律师团 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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